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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姻法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

点击次数:654 次  更新时间:2020-04-06


关于婚姻法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,简单总结如下:

一、在我国,离婚时只能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,而不能分割个人财产。

二、根据我国《婚姻法》的规定: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,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具体包括:

(一)、工资、奖金;

(二)、生产、经营的收益;

(三)、知识产权的收益;

(四)、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,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中有明确约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除外;

三、离婚时,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有约定的,该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。

四、离婚时,涉及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,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,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,该房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。

五、离婚时,一方刻意隐瞒、转移、侵吞、占有夫妻共同财产的或者是恶意减损夫妻共同财产的,在离婚分割时是要少分或者不分财产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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